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征集2023年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参试品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范围
适宜我省各生态类型区种植的玉米、棉花、稻、大豆、春小麦品种。
二、开设组别
(一)统一试验
1.玉米:夏播4500株/亩密度组、夏播5000株/亩密度组、夏播早熟4200株/亩密度组、北部春播4000株/亩密度组、张承地区春播早熟4000株/亩密度组、鲜食玉米组。
2.棉花:春播常规棉组、春播杂交棉组、机采棉组。
3.稻:普通组、优质组。
4.大豆:夏播组、春播组。
(二)自行试验
各作物联合体试验、特殊类型组试验、绿色通道品种试验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。
(二)与现有品种(已审定通过或本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受理的其他品种)有明显区别。
(三)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。
(四)遗传性状稳定。
(五)具有符合《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》的名称。
(六)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、每年不少于5个试点的品种比较试验。
四、申请材料
(一)申请表。包括作物种类、品种名称、申请者(单位或个人)信息、育种者(单位或个人)信息等内容。
(二)品种选育报告。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关系、选育方法、世代和特性描述;品种(含杂交种亲本)特征特性描述、标准图片(彩色),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;品种主要缺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等。
(三)品种比较试验报告。包括试验目的、试验品种、试验设计、承担单位、抗性鉴定、品质分析、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、汇总结果等。
(四)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。
(五)转基因棉花品种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。